一、在就餐者中推选或指定伙食委员5-7人,公推其中1人为召集人。 二、伙食委员应随时掌握实际情况,监督改进伙食。 三、伙食承办衽个包方式,外包招标事宜由总务处主持进行。 四、伙食承包人应随时接受伙食委员们的改进意见和监督。 五、用餐时一律凭餐券入席。 六、每位员工固定用餐位置,6人为一桌,施行对号入座。 七、为外单位来宾临时安排客饭的单位,应于距开饭至少一个半小时前到总务处登记并购买餐券。 八、用餐时间: 午餐:12:00-12:30 晚餐:17:00-17:30 九、因临时加班而需用晚餐者,应于下午4时前登记。 十、搭伙人员如停伙,须于前1天向伙食承包人办理停火手续。 十一、用餐时应保持良好秩序,不可大声喧哗。